深圳知识产权局认为:五大问题绊住 中企赴美脚步
9月16日,就里阳事件采访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时,该局给提供的一份材料显示,目前,中国企业进入美国市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主要有五个方面。
被告举证责任
往往让中企不战而退
一是美国知识产权司法体系的举证责任更容易导致专利权滥用。美国知识产权司法体系的举证责任对于专利权人极为有利,而对于被告大大不利,特别是对于美国国外的被告简直到了不公平的程度。
企业普遍认为,在美国,知识产权案件立案条件低,只要权利人拥有知识产权,基本不需要提供侵权的证据,就可以发起诉讼,被告负有大量的举证责任。这样我国企业一旦成为被告,在不清楚规则的情况下,就要承担巨额的律师费和应诉费用,许多中小企业望而却步,不战而退,只好承担败诉的结果。企业认为,需要增加原告的举证责任。
专利申请成本高昂
让中企望而却步
二是美国知识产权申请注册体系的复杂性导致美国之外的申请人申请成本大大提高。美国专利制度规定非常复杂,仅以IDS(Information Disclosure Statement,信息披露证明)为例,就会给来自美国之外的专利申请人造成很大的申请成本和风险。来自美国之外的申请人,对于IDS的规则不熟悉,造成提交相关文件的困难,费用大量增加,周期大大加长。企业认为,需要简化美国的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程序,降低申请注册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