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林业信息披露“躲猫猫”
景谷林业近几日就公司总经理王宇离职又复职一事发布的一系列公告,再度引发市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诚信”问题的关注。此前,公司曾于10月20日公告,王宇因个人原因在未来两周内不能履行总经理职务,公司随即指派董秘邱海涛暂代总经理之职。
两周内,市场对王宇蹊跷离职事件有颇多猜测,并出现“行*拘留”、“携款潜逃”等多个版本。而至两周时限止,景谷林业不仅未对各种离职传闻进行澄清,也未就其是否已归岗、未来如何安排等问题进行公告。此后,在强大的舆论压力下,景谷林业终于公告王宇已于11月2日回公司上班。昨日,景谷林业又公告,总经理王宇已就个人原因离职情况向董事会、监事会作了汇报。经公司研究决定,自公告之日起,王宇履行总经理职务。这则公告意味着,直至9天后,王宇才向董监两会汇报“个人原因”后官复原职。事件看似已经完满结束,但据从云南知情人士处了解,景谷林业及王宇口口声声的“个人原因”或涉一场醉酒驾车后被行*拘留一事。据了解,9月22日,一名叫“王宇”的男子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到昆明交警部门接受处理。10月,交警对该“王宇”处以15天行*拘留,时限为10月19日至11月3日,与景谷林业总经理王宇离职时间吻合。
更巧的是,昆明的这位醉驾者“王宇”,不仅出生于1959年10月——与景谷林业总经理王宇相同,其登记地址也与景谷林业总经理王宇曾任职的单位相近。两个“王宇”是不是同一个人?面对上述疑问,景谷林业老总王宇在接受采访时仍不愿直面回答,并坚称短暂离职的个人原因没必要对外公开。然而,王宇可以逃避追问,但景谷林业的信息披露却有三处或涉及违规。据相关上市公司信披管理办法,景谷林业理应对总经理变动的起因、状态及影响进行披露。回溯三次公告,公司不仅无视市场质疑,甚至王宇最后已向董监事会进行汇报,而公司却仍以所谓“个人原因”搪塞股东。其次,公告称王宇精准于两周时限的最后一天——11月2日归职,但公司却仅在舆论追问下才公告了这一信息。此外,若两“王宇”果为一人,则按日期算,11月3日其应在昆明刑拘中,如何能回到公司?最后,若两“王宇”同为一人,则公司应就高管违纪被拘之事单独披露。若不是,则公司也应对市场诸多传闻出具澄清公告——可惜公司两项都未做过。如此看来,景谷林业还欠股东一个交代。